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制股权的人厦门象屿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象屿集团”)作为辽宁忠旺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忠旺集团”)系列企业重整的优选投资人,拟联合其他投资人投资忠旺集团铝主业资产等重整资产,公司拟作为产业投资人共同参与投资。具体地,公司全资子公司厦门象屿智慧物流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慧物流港”)拟与象屿集团全资子公司共同设立合资公司作为象屿方投资主体,该合资公司注册资本拟定为43亿元,其中,智慧物流港出资 6.9亿元,持有 16.0465%股权;由该合资公司与象屿集团引入的其他投资人共同出资,收购忠旺集团铝主业资产设立的新公司(以下简称“新忠旺集团”,具体名称以工商管理部门登记为准)股权,成为新忠旺集团控股股东。
?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截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12个月,公司与象屿集团及其控股子公司发生关联交易金额(除日常关联交易外)累计未达到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5%(含本次交易)以上,本次转让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核准。
? 风险提示:本次投资可能面临忠旺集团重整债务风险、新忠旺集团生产经营风险和市场波动等方面风险,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忠旺集团是行业领先的铝产品制造商,目前下设四大业务板块,其中:电解铝板块已建成投产电解铝合规产能75万吨,炭素产能50万吨;铝挤压板块已建成投产产能超100万吨;铝压延板块已建成投产产能180万吨;精深加工板块主要涉足新能源汽车、轨道交通、全铝家具等领域。2022年9月2日,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沈阳中院”)分别裁定受理债权人对忠旺集团等16家企业的重整申请;2022年9月20日,经忠旺集团管理人申请,沈阳中院裁定忠旺集团等253家公司进行实质合并重整。
公司控制股权的人象屿集团拟联合其他投资人作为重整投资人,投资忠旺集团铝主业资产等重整资产。公司考虑供应链业务协同拟参与项目投资,具体地,公司全资子公司智慧物流港与象屿集团全资子公司共同设立合资公司作为象屿方投资主体,该合资公司注册资本拟定为43亿元,其中,智慧物流港出资6.9亿元,持有16.0465%股权;由该合资公司与象屿集团引入的其他投资人共同出资,收购忠旺集团铝主业资产设立的新公司(以下简称“新忠旺集团”,具体名称以工商管理部门登记为准)股权,成为新忠旺集团控股股东。
本次对外投资事项构成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后,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截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12个月,公司与象屿集团及其控股子公司发生关联交易金额(除日常关联交易外)累计未达到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5%(含本次交易)以上,本次转让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核准。
注册地: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厦门片区象屿路81号象屿集团大厦A栋10层01单元
经营范围:经营管理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对投资企业的国有资产行使出资者权利,对经授权持有的股份有限公司的国有股权行使股东权利;按照市政府制定的产业高质量发展政策,通过出让,兼并,收购等方式实行资产重组,优化资本配置,实现国有资产的增值;从事产权交易代理业务;按国家相关的法律和法规,设立财务公司、租赁公司;从事实业投资;房地产开发与经营、管理,土地综合开发及使用权转让;商贸信息咨询服务,展览、会务、房地产租赁服务;电子商务服务,电子商务平台建设;批发黄金、白银及制品;装卸搬运;其他仓储业(不含需经许可审批的项目);国内货运代理;其他未列明运输代理业务(不含须经许可审批的事项);其他未列明零售业(不含需经许可审批的项目);镍钴冶炼;有色金属合金制造;有色金属铸造。休闲健身活动场所(不含高危险体育项目活动) 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二)关联关系:象屿集团是公司控制股权的人,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要求,构成公司关联方。
公司全资子公司智慧物流港拟与象屿集团全资子公司共同设立合资公司,作为象屿方投资主体,合资公司注册资本拟定为43亿元,其中,智慧物流港出资6.9亿元,持有16.0465%股权;象屿集团全资子公司出资36.1亿元,持有83.9535%股权,全部以现金形式出资。
合资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合资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合资公司不设董事会,设董事1名,由股东会任命产生,行使董事会的职权。合资公司不设监事。
本次投资标的为新忠旺集团,包括电解铝平台、铝加工平台(含铝压延、铝挤压、精深加工)等铝主业资产,具体如下:
营口忠旺炭素制品有限公司、营口忠旺铝材料有限公司、营口 忠旺铝业有限公司
天津忠旺铝业有限公司、辽宁忠旺铝业有限公司、辽宁忠旺集 团有限公司、忠旺(营口)高精铝业有限公司、安徽忠旺铝合金 精深加工有限公司、安徽忠旺铝合金车体制造有限公司、盘锦 忠旺铝业有限公司、辽宁忠旺模具有限公司、辽宁忠旺铝合金 精深加工有限公司。
注:上表新忠旺集团资产范围涉及的标的公司基本情况详见本公告附件 新忠旺集团后续将象屿集团控股经营,可充分的利用象屿集团资金、人才、管理、品牌等方面优势及象屿股份供应链服务优势,提高其在供应链管理体系、物流管理体系、先进制造业管理体系等核心竞争力。
公司此次与控制股权的人一同投资新忠旺集团,通过发挥公司供应链服务优势,可有效带动公司铝产品制造业客户在供应链业务方面的合作规模,有利于逐步提升铝产业链的经营发展。同时,该项目后续完成资产整合,经营稳定后,有望为公司带来一定的投资收益。
1.公司于2024年11月15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六次会议,审议同意本次转让事项,并发表如下审核意见:本次对外投资事项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交易价格公允,交易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况,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公司于2024年11月1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转让事项,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6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过去12个月公司与象屿集团及其控股子公司发生关联交易(非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如下:
公司控股子公司富锦象屿金谷农产有限责任公司将持有的部分资 产(包括建筑物、设备、土地使用权)转让给象屿集团控股子公 司富锦象屿金谷生化科技有限公司,评价估计价格为7,365.34万元, 最终转让价格以厦门国资委核准的评估价为准。
《关于转让部分资产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4- 022)
公司将所持有的控股子公司厦门象屿医疗设备有限责任公司、上 海象屿机电有限公司的全部股权转让给象屿集团的全资子公司厦 门象屿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上两家子公司的转让价格以厦 门国资委核准/备案的评价估计价格为基础,并考虑过渡期损益。
《关于转让子公司股 权暨关联交易的公 告》(公告编号:2024- 043)
公司控股子公司绥化象屿金谷农产有限责任公司将部分闲置资产 (包括土地、设备、建筑物)转让给象屿集团的控股子公司绥化 象屿金谷生化科技有限公司,评价估计价格为18,106.50万元,最终 转让价格以厦门国资委核准的评估价为准。
《关于转让部分资产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4- 044)
1.重整债务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在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后,未申报债权人仍可按重整计划规定的同类债权的清偿条件向重整后的企业主张并行使权利。
应对措施:管理人预留部分偿债资源以应对将来也许会出现的潜在债务。预留期限届满时,仍未申报或提出债权受偿请求的,视为债权人放弃获得清偿的权利。
预留期为沈阳中院裁定受理核心控制企业忠旺集团重整之日(即2022年9月2日)起3年。
2.生产经营管理风险。电解铝及铝加工行业属于相对资本密集型、劳动密集型的重资本行业,且行业内竞争相对充分,因此要求较高精益管理能力。
应对措施:象屿集团已经调配内外部资源提前储备并搭建了具备丰富生产及管理经验的铝行业专家团队,后续将结合经营需求持续完善小组成员。同时,也将借助其他产业投资人在铝产业链的生产管理经验,在留用老忠旺已有精英团队的基础上,持续推进对老旧设备做技术改造、优化冗余人员、建立科学有效的管理体系等降本增效措施,同时细化梳理未来整体经营规划,并依据市场需求及行情变化积极拓展下游客户并及时作出调整产品结构,开发高的附加价值产品。
3.市场波动风险。新忠旺集团主要经营电解铝及铝加工业务,其中铝材加工产品采取“铝基准价+加工费”的定价模式。若出现宏观经济环境波动、行业政策变化、下游客户的真实需求变化、市场之间的竞争加剧等情况,则会导致新忠旺集团的产品竞争力减弱,影响盈利能力。
应对措施:象屿集团设有专业研究团队,对宏观、行业、产品供需等进行研判,保障供销稳定,并不断的提高产品竞争力,尽可能减少市场波动对新忠旺集团的经营影响。
一般项目:有色金属压延加工;高性能有色金属及合金材料销售; 新材料研发技术;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 批的项目);装卸搬运;海上国际货物运输代理;陆路国际货物运输 代理;电子过磅服务;国内货物运输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 (不含危险货物);公共铁路运输。(不得投资《外商投资准入负面 清单》中禁止外商投资的领域)。(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 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有关部门批准文件或 许可证件为准)
铝制品的制造、加工、销售;铝合金制品的研发、制造、加工、销 售;货物仓储(除危险化学品),金属材料及金属制品领域内的技术 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 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者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道 路货运,废旧物资销售(涉及前置许可的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 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周一至周日 7:30-17:00